、“三位一体”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折算方法如下:
综合成绩=学业水平测试(高中会考)成绩(折算成满分100分)×20%+面试成绩×30%+高考文化分(折算成满分100分)×50%。
其中学业水平测试(高中会考)科目A等计10分,B等计5分,C等不计分,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。
六、专业投档办法:学校按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: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,按“分数优先,平行志愿”的原则择优录取,专业间不设级差分。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,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,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;如仍不足,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调剂到未满专业,直至满额。
七、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%,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%以内。
第九章 咨询
第二十一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、来函、来访接待工作,具体咨询信息如下:
联系地址:浙江省湖州市学士路1号 邮编:313000
联系电话:0572-2322001 0572-2321128(寒假期间因外出组织艺考,无值班)
学校网址:http://www.hutc.zj.cn
招生网址:http://zsw.hutc.zj.cn
微信平台:hushixuezi;QQ群:427014945(寒假期间请使用)